【实用】初二作文合集七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二作文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场台风过去了……
我走在楼下的小路上。风依然吹着,一棵棵大树随风摇摆,已经饱受摧残。树下,一片凄凉;叶子落了一地,叶绿素随着雨水流出来,就好似在流血。花儿也一样,在流血,深深地流血。合着沙,与泪。人们从他们身上踏过,已,全然忘记了过去他们的辉煌。是的,忘记了……
“呵,在干嘛呢?这有什么好看的。美好的东西总会消逝的啦!”我自言自语道。是吗?真的是这样吗?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在我几岁的时候,只记得我正上小学,我的爷爷就在人们的哭声中死了。留给我的,就只有,每次回老家都开着摩托车来载我们的记忆,和他那和蔼的温暖的微笑。就在大家哭天喊地的时候,只有我,无动于衷……就连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是我不懂,可能是我对爷爷感情不深,也可能是我太无情……一直到,我看到了一个故事。
一个女孩,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的奶奶死了。大家都在为她奶奶的去世哭泣时,她却没有丝毫悲伤。她的妈妈问她为什么不哭?她奇怪的说:“为什么要哭?奶奶又没有抛弃我们,奶奶只不过是睡着了啊。”
没错!爷爷并没有抛弃我们,只不过是睡着了而已。我终于知道了我为什么没有哭了:那只是因为爷爷的笑容的温暖,依然在我心中,依然那么和蔼。人是死了,却还活在我们的心中,给我们力量!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龚自珍独自一人,背着行囊,走出京城大门。回头——夕阳西下——这是最后一次了吧……“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他亲眼目睹了清朝的腐败、无能,终于离开了这是非之地。但是,他没有放弃,他依然担心着他的国家。才写出,一代名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落红,本指脱离花枝的花,但是,并不是没有感情的东西,即使化做春泥,也甘愿培育美丽的春花成长。这才是真正的美丽,不为独香,而为护花。虽然脱离官场,依然关心着国家的命运,不忘报国之志。他,仍然是英雄!
望着地上的落红,我,依然看到了她的美丽!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学校里的水杉,不多不少,正好18棵。
跨进校门,粗壮的梧桐树树立在路的两旁,毫无保留地一展自己的雄姿,抓住了每一位学子的眼球。但倘若眼睛往远处一瞄,就会瞧见那些顶部细尖,比教学楼还要高出不少的水杉。
每日坐在教室中学习,旁边绿色的水杉总是惹人喜爱地映入眼帘。那种颜色不同于其他低矮的树苗稚嫩的青绿色,而是从里而外凝结出一种浑厚遒劲的感觉。这也正是水杉的气息所在。水杉的那抹绿,既不张扬,又不会显得黯然失色,在阳光的照耀下,针尖似的叶子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
任凭风吹、雨打,水杉都毫不动摇一下。它布满皱纹的躯干在雨水的滋润下终于有了丝平滑的气息,但水杉都不肯向这天气低头。你瞧,它的枝干正在空中尽情地挥舞着,全身都在搏击着敌人,发出“呼呼”的声响,不正是在勇敢地反抗吗?
但仿佛一切却并不会被它的这副模样所吓到。到了秋天,水杉的果实撒满了一地,有些人从地上不厌其烦地收集枯黄色的果实,抓满一大把,往其他人的身上狠狠地砸去。他们在水杉林中穿梭着,在水杉的一片片树萌下尽情地玩耍着。直到上课铃响起,他们才向四面八方跑回自己的班级,路上还恋恋不舍地望水杉树几眼。直到快下课,孩子们那颗贪玩的心依旧没有平复下来。
布谷鸟也经常到水杉身上作客。它们身披鲜艳的羽毛,与古朴的水杉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布谷鸟优雅地立在树的枝头,声音婉转地唱了一首曲儿,未了,它又活泼地跳到更高的枝头上去了。如果把身子尽量伏低使劲往上方看,便又会找到它们的踪影。
这就是水杉的气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刻意的避开你们了。
——前言。
好像是从初一下学期吧,就开始和你们一起玩,开始是我们5个,后来变成我们4个,再后来变成我们3个,现在我只想变成你们3个了。
小汪你总是说,我们3个最合得来,跟江都合不当来,但是我不是这么觉得,其实我们3个根本不合,最最合的是你们两个,是你和孔,再然后就是你们和江。
知道么?下课我根本不想出去疯,我不喜欢呐、你们都不知道。
全部的付出都是我,你们什么都不知道,还是那么傻傻的。
其实我觉得我和熊猫比你们好,至少我们有共同爱好,我们喜欢做一样的事,但是最先离开的,是她……因为你们说,她太小气了,她爱哭。是啊,她是小气,是爱哭,可是我们合得来。
然后我比较同情龚,她这个人的性格的确不太讨人喜欢,但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让我们更注意她而已,那么,她为什么想要我们注意她?因为她被我们忽视了——这些都是等到我被你们忽视的时候才发现的。
后来,渐渐的,江又开始加入我们,一天缠着我们。
一开始,我们都还不习惯。
可后来,你们两个就开始和她一起疯狂的玩。
和班上的男生打打闹闹,敲敲打打,下了课就冲出教室玩,每次等到打了上课铃才慢吞吞的回来抄我们的作业。
我真的真的,不想再这样了。
所以,我决定离开你们,离开。
呐,现在你们懂了么?
下课你们叫我,我都不再理会。
现在的你们3个,又和吴、胡一起疯了,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呢。
从前的从前,呐份友谊、我该如何去怀念?
星在静静想着自己的心事,
云在偷偷窥着别人的故事。
风,
却在夜里撒着无数的因与果。
佛曰:
前世七百次的回眸即可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所以呢?
所以我们就必须要经过无数的轮回,
忍受无数次生的难,死的苦,爱的累,离得痛吗?
曼珠与沙华的悲剧似乎又回放了。
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叶,
花叶却永不相见的彼岸花就是他们悲惨而又美丽的结局。
不知道我们还要经历多少来生的来生,
也不知道我们经历了多少前世的前世。
但我们都很明白,
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声后,一个崭新的生活就开始了。
但,接着又是轮回
一生情太多,
一生错太多,
一生磨难与苦涩也太多。
如果,
可以有选择,
如果,
可以有如果,
那么现在就不会是这个样子,
而是,一个艳阳天。
听——
星在呢喃。
在外打工的阿爸有一次接到家信,儿子分文无带,失踪三天,速回。
老爸四十有子,儿子十岁,上有八十老母,内有多病妻子。他想到第一次家里丢钱的事,名字是儿子偷的,可他就是不承认,吓他一吓改了就行了,没想到几天以后,家里的钱一次比一次丢得多。他想着小小的年纪,若不让他彻底改掉,长大以后,走向社会,必然走上犯罪的道路。有人对他说过,你不要在外面跑了,赶紧回来管管孩子。又有人说,像这样的孩子轻打就不中,必须一次一次将他打怕。于是,他把儿子绑了起来,狠狠打,知道儿子说不敢了。然后当他看到儿子身上手上全是血的时候,又是怜惜又是心疼。眼泪止不住的掉落下来。心想这次一定会改,没想到舍得其反。儿子对他反目成仇,离家出走。一个十岁的孩子,三天三夜没有音信,身体和心灵双重摧残。我可怜的孩子,你在哪呢?这一切的一切都错在哪里呢?是自己起手把儿子送上绝路的。子不才父之过,孩子一出生啥也不懂,全靠大人的关怀爱护,引导和教育。而我那一点也没做到。有个典故说,婴儿生下来被狼养了,这婴儿却变成了啥也不懂的“动物”。孩子没有错,是我错了。
必须要找到儿子,并且越早越好,迟一分钟他就的多受一分钟痛苦,多一分钟危险。他不顾劳累,来到二十里外的水库边上,想一个正在钓鱼的人问“近几天见没见过十来岁的.孩子开过这里”。孩子们多了”。“听没听说过这里出过什么事”,“这倒没听说”。六月天烈日当头,他又饥又渴,眼花缭乱,心急如焚。绕水库转了整整一大圈,没有结果。他又转到经常出事的大渡槽上,望着又宽又深的水面,向前边去寻找。向人询问,也没人听说过这里发生什么事。晚上更是让人害怕,家里人一连几天吃不下睡不着,一顿饭热了有剩,剩了又热。一家人在那干熬着,一句话也没有。各个眼睛含着泪水。
俗话说:“最忠实的朋友莫过于一本好书。”在我看来,书更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成分,它可以驱散无知,把智慧烙在心上。
又是一个炎热的中午,火浪滚滚,铺天盖地。随着日头的继续上升,连眼前的景物都被汗水模糊,空气里游荡的灰尘也要被那汗水撕碎。我疾步走在回家的路上,似是一个艰苦的跋涉者,只盼前方能有片刻的微凉。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渐渐从模糊变成清晰。我一怔,不知是谁如此好兴致,竟在如此难熬的烈日下吟诗,且诗的内容与现在的环境如此不同。难道这也算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的表现之一吗?
我回头一望,却看见了一个骑着电动车的中年人,载着一个中学生,似乎是他的儿子。“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背诗的却是那个中年人,他的眼睛要看着前面的路,却仍不时地回望孩子一眼,嘴上亦是不停,说:“后四句是这些吧?你看我还记得呢!”话语中好像有一些自豪,但更多的或许是对孩子的激励。
此后每日回家,我都能听到这“司机”与“乘客”的读书声。有时是孩子背,有时是大人说,也有时,是两人的合声汇聚。他们从《送杜少府之任蜀州》背到《孙权劝学》,背到
《木兰诗》……
我想他们一定是对父子,因为我相信,一个大人,倘若不去刻意重温这些诗词、这些文言文,是不可能在记忆飘过这么多年以后,还能将它们牢牢记住。而如果不是一位父亲,谁又肯再去把这些东西记住呢?
读书声的确很美,它能与风声雨声相融,能为诗意醉意助兴。然而诗意是脆弱的,它可以被一场大雪毁于一瞬,而此时的读书声却格外充实。也许正是有这与儿子同呼吸共脉搏的父爱的加入,才使这成为天下最美读书声。
读书是一种乐趣,在书的字里行间,一个个自然杰作展现在眼前。从南极到北极,从陆地到海洋,无处不存在着大自然的造化神功。
或许,我念的初中不是最好的,甚至有些不好的名誉,但3年来,她还是给予了我许多的感动:初一的军训,初二的旅游,初三的紧张的复习……一幕幕的情景,都包含着我们这个集体无限的团结和友情……
还记得,初一那年,不懂事的我们把军训的教官给气病了。
还记得,那年,举办了校运会,虽然只拿到了第2名,但我们还是不甘心。我们许下了誓言:明年一定要拿第一,可却未曾想,那成了我们最后一次校运会……
还记得,初二,去海边的旅行,吃那贵得要命的饭盒,买奇怪的纪念品,光着脚丫踩在柔软的沙滩上,吹着带咸腥味的海风,连平时严肃的老班也和我们一起打打闹闹……
还记得,初三,广外的哥哥姐姐到学校来实习的一个星期,我们的学习空前的高涨~~当他们要回去时,我们哭得眼睛都肿了,那是我经历最难过的离别。
每一次的集体活动都是令人难以忘怀的!
经历过初三的人都说,初三的生活是炼狱般的,但在我看来,初三的生活比初一和初二更加令人愉快。大家彼此之间的友谊似乎加深了许多,为了中考,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加油!!
如今,毕业两个多月了,分开的感觉真的很难受,有些时候觉得就这么散了,真不可思议。那些曾经的同学:长的像哈利。波特的团组长;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小个子;泼辣的同桌;吹牛不打草稿的组长……一切的一切,都散了……
很后悔没有参加毕业典礼,全班只有我没去,因为去上海,因为我不敢面对。
后记:第一次发表文章,希望大家给我提提意见。希望以此来纪念我这三年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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