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作文

时间:2024-06-10 11:40:09
【热门】高一作文集合九篇

【热门】高一作文集合九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一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一作文 篇1

昨晚赶上一个饭局,在大商场的美食城大快朵颐了一顿。吃过饭时间还早,趁着周末的尾巴,在商场里闲逛了一会。

最后,还是把脚步挪向了那家装簧精致的书店。

难道人们会常说以貌取人,这是一种本能吧,就像是一个店面,如果装簧考究,也更容易吸引客人进去看一看。

照例还是先到本周畅销排行榜去,基本上都是那几本一直名列榜首。

不过,这一次我在“心理系列“发现了一本新书,位列首位,《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这是一句早就用透的话了,用这句话做的书名,居然排第一,我心里琢磨着,一看作者,似乎还只是一个网名,之前没有见过。

因着这第一的好奇,我从书架上把它拿下来,在一个角落找到了座位,翻看了起来。

没想到这一翻就是近两个小时。

怎么说呢,道理都是懂得,但是人家用了更风趣的语言,嬉笑怒骂的风格,对准那些想积极上进有成就却窝被窝打游戏做白日梦的一众伪努力青年,食指毫不留情地一个个批点过去。

奇怪的是,就是这样的风格,愣是让人在笑中带泪,认可自己是他所批评的那一众。

时间渐渐流逝,书店都准备打烊了,我恋恋不舍地把书籍合上,同时也明白,能够登顶,自有它的优秀。

高一作文 篇2

有句老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理我们都懂得,自己都不喜欢的事物,又怎么能强加于别人,一定要别人去喜欢呢?

可现在我发现,即使是“己所欲”,但对方不需要的,也不要利用自以为是的想法去“施以他人”,否则原本可能你是一片好心,却不能被他人所理解,而且更可能会给他人带来烦恼。

我们每个人的手机里估计都有不少的群,有亲人群,同学群,或者是各种各样的交际,学习群等等。

每个群几乎都经历过刚建群时的热闹,兴奋,发红包抢红包时期,可渐渐地就归于平静,平日里可能都难得有人出来说一句话,偶尔就是连发红包,抢的人也不积极了。

后来渐渐地有人习惯在群里分享,像一些搞笑无聊的视频,也有一些励志鸡汤,但是就是没有几个说话,大家把自己所认为好玩好笑,有益的利息发在群里,甚至有的连推荐介绍的话都不说一句,发的多了,估计大家连看都不愿去看了。

原本对这个现象没有太大大的感触,只到有一天,自己在电视上看到一位优秀的创业者在回答几个学生关于创业的问题时,答案很认人深思,当即就觉得非常,于是特地录了屏,发给亲人群里,那些关于教育的话题,对于已经为人父母或者即将为人父母,很有启示,而且即使这话题关于成长,其实适合每一个年龄段的人去看。

为了防止大家把这视频当成了无聊的推荐,我还特地发了几条介绍。

但是事实证明,没人给我反馈,也许根本就没有人去看,或者看了也觉得没什么用。

突然就想到了,在这个信息过于泛滥的时代,每个人都有自己获得信息的方式,有时候真的有好的建议,还不如自己先去做到了再说,毕竟,如果一个人自己做到了,且做的非常好,自然会有人会去注意你且向你请教的。

高一作文 篇3

一脚,踏进书香的花园,这里远离了尘世,弥漫着朦朦胧胧的若有若无的绿色的薄雾。倾听鸟儿的声音,仿佛远离了一切杂念,让我们在这里吸收别人的花香,再释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力量······

绿色书香:菩提树下茉莉飘香

向前放眼望去,看见一层层茉莉花连成一片,仔细在空气中寻觅,闻到那清新淡雅的幽芳,如此美妙,如此提神,这也是书的芳香吧?

当我们第一次遇到校信通,从博主的一片片博文,看到网站上推荐的种种书目,让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遨游在绿色海洋的小书虫,把这本书“啃”得细了,“啃”得完完全全“啃”到心里去了,这才肯罢休。而阅读,还不仅仅是一本书。是从曹文轩的美妙散文,一直读到了沈石溪轰轰烈烈的动物小说。这些,使我们大有用处,受益匪浅。

红色书香:玫瑰在悬崖边生长

举目远眺,看见一抹淡红色在雾中若隐若现,恍若钻石。近处一看原来是一朵生长在高山深涧中的玫瑰花。这全是它自己在悬崖边奋斗的杰作啊!

这玫瑰,就好似经历了风雨和磨难后的我们,不娇生惯养地生活在有家人呵护的温室中,而是用自己的利刺,永恒地守护自己,成为突兀的岩石中的一绝。而正是校信通的启发,才使我们拥有如此感想。其实爱不仅仅是在家里娇着宠着,这全都是错误的,真正正确的,是让我们在不断的磨砺中不断地提升,不断的升华。爱我就让我成长,这才是在这个时期大人们应该给我们的。

紫色书香:深潭边一抹紫罗兰

在深深的潭水边,有一棵静静树立的紫罗兰,它仿佛是在吸取着山与水的精华,为的就是提高自己,让自己最终绽放得最美,最好。仔细想一想,这倒有些像写作了。

我们在校信通里,不断地读博文,也不断地写博文。就像那吸取天地精华的`紫罗兰一样,我们尝试着读出别人的优点,从而弥补自己的缺陷。而且博文的内容,也是花一样的多姿多彩,从不断的创新中,找到自己的写作风格,获得别人的赞赏。之后,就会在赞赏之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彩色书香:五彩竹林节节提升

最后,游历到了彩色的竹林,它们一副欣欣向荣的样子,一个个争先恐后地钻出地面,快快成长,给人们一种生命的活力和快感。

我们就像这五彩竹林中的一棵,每天都在不断地长大,每天都在享受着蒙蒙细雨的滋润。校信通,就像那一片竹林,为我们提供生长的空间,让我们在一次又一次的活动中,去加速生长,有着更大的收获和感悟。

校信通就像这书香花园,美丽祥和。每一次书香活动,都使每一位博主加速地成长,为这可爱的书香花园又添上更加华丽的一笔。

高一作文 篇4

最美的风景一定在围墙后面。

——题记

记忆中的生活总是一帆风顺的,但很深刻的是在约莫七八岁的时候被逼学骑自行车。记得那时我打死也不敢骑上去,撒娇,大哭,赌气什么招式都用过,弄得大人们哭笑不得。

记得那时,我站在车边,即使我看不到自己的脸,我也能清楚地想象出那张极度扭曲的麻花脸。既想骑上去威风一把,却又怕重心不稳去亲吻大地。但是我总有一种非骑不可的使命,背后母亲那双射出金光的眼睛,让我把所有的胆怯都吞回心里。那时的我竟出奇地惧怕母亲的威严,怯怯地回头瞟了一眼,还是乖乖地上了“贼船”,双脚却像钉了钉子一样挪不开步,其实我也不笨啊,你想啊,要是双脚一放开,我万一重心不稳万一摔了个狗吃粪怎么办?可我忘了我背后还有人——她用一双无形却不可抗拒的手驱使我前进,车子刚滑行几步,轰的一声我就跳了下来……对!让我骑车可以,前提是车不能动!

“你试一下,把手再握紧一些,把重心移到两只脚的中间……试一下,我不推你。”母亲大人发话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我再一次畏手畏脚地跨上车子,环顾四周,犹豫了许久才双脚踏地,但是我一动不动,心里千百次盘算着怎样才能让所有自行车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用恳求的目光看向母亲——虽然我也知道那种眼神很多余。事实上我也是对的,母亲只是站在那很远的地方冲我喊:“你尝试去做,你忘了骑上自行车有多威风了吗?”想着骑上自行车疯跑在路上的情形想到骑上自行车后在其他人面前洋洋得意的样子,幼时的爱出风头让我心中百感交集,试一下,成了我心中过不去的坎。一边是骑上车满世界疯跑的场景,一边是骑上车后重心不稳亲吻第二母亲的画面。两种场景就像天使与恶魔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对,摔了又怎样!痛几天就没事了!不知道哪儿来的力量,脚上像长了东西一样使劲蹬了一下地,就有一股力量把我往前推,车子东摇西晃,大脑一片空白,手脚都不听大脑的使唤了,伴随着的还有一阵阵杀猪似的叫声。怎么办?怎么办?车尾顿时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车身也摇晃的越来越厉害。突然,我的双脚落地,整个车都停了下来,包括人,我从来没发现世界那么安静过。我还是没有能控制住车子,我愧疚地转过去瞅了瞅母亲,没有预期中的木头脸相反母亲正和蔼地对我微微点头。

从那天过后,我慢慢地学会了骑车,从不敢上车到不能熟练地骑车再到能够骑着车在路上飞奔,我跨过了一个又一个坎。

后来我才渐渐明白,母亲对我点头微笑是因为我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抛开自己的恐惧去完成了一件对我而言不可能的事,无论成功,无论失败,我实现了我目标中最重要的一步。

到后来,直到现在,当我骑上自行车飞奔的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这段经历,虽然记忆十分模糊,却很深刻地刻在脑海中,深深地珍藏,因为它让我懂得最美的风景永远在围墙后面。

高一作文 篇5

正如扑翅之火要经受破茧之苦,正如感受生命要经受扑火之痛,人生光华在光芒四射前要经受黑暗的磨练,才能散发夺目光彩。在艰苦的环境中投下自己的精彩。因为我们始终要知道:脚比路长。

倡道德正义,弘传统美德。

方舟子,你究竟还能走多远?这是我们对你的逼问。十年打假生涯,你揭露清华教授刘辉·“基因皇后”陈晓宁等人的假冒势力,而如今你却因打假遭报复而受伤,试问你还能走多远,你前方的路还有多长?或许你会坚守自己打假的梦想,或许你会选择逃避,但令人毫不犹豫的回答:你说,你要继续打假,会为我们的社会弘扬正能量,传精神美德。

无论你走多远,无论你的路途有多少坎坷,请记住,脚比路长,即使受伤害,也要坚持走下去。

活出目标,活出精彩。

“不能夺取你生命的困难,只会让你更坚强。”力克·胡哲一直将这句活作为自己箴言鼓励自己。他,是不幸的,没有双手没有双脚,但他始终认为脚比路长,纵使没有双脚又怎样,他在人生这条路上,依然走出了自己的精彩。他做演讲,办慈善,出书等,都是他不断走出来的精彩。

走出来的精彩,力克*胡哲让我们明白脚比路长,只要我们敢于向前,不向生活妥协,依然能在人生的路途上走出自己的精彩。

走出失败,重踏成功之路。

和田一夫,这位日本的世界级企业家一生有过三次重大失败。当面临“入陌伴”的破产时,这位七十二岁的老人并没有沮丧,而是沿着这条荆棘之路,踩出了另一段成功之路,因为他坚信,脚比路长,用自己的双脚踏出一段传奇之路,和田一夫实乃当之无愧的世界级企业家。

失败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我们要沿着这条路,踩出不一样的成功。我们要相信脚比路长,困难,失败始终阻挡不了那颗心向成功的决心。

正如振翅高飞的雄鹰,要经历生死训练;正如抵达彼岸的航船要经历海浪的“摧残”,但只要向着成功的方向,一步一个脚印,终将会迎来黎明的曙光。因为:脚比路长,只要肯走,那远方的路也会让我们走到尽头。作文

高一作文 篇6

在生活中,感动我们的不只是名山异水,或是一些十分珍奇的东西。而是一些细节,让我们流连忘返,驻足观望。

于我,真正让我驻足,不肯离去的,竟是一片向日葵。这是一种色彩十分强烈而又明朗的花朵,热爱、追求光明。初次相遇,正是我心情郁闷的一段时间。在那一段时间里,我甚至觉得生活中所有的不快乐都向我扑来。在学校,受到老师的训斥;回到家中,又与父母发生了冲突,甚至我最以为你牢固的友情也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变的心烦意乱,全然没有了往日“乐天派”的活力,看着什么东西都感觉有着一层淡淡的灰色,脾气也变得不好起来。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回到家,迎接我的不是热菜热饭,而是一张老妈留的纸条,她让我自己去买饭吃。我叹了口气,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放下了书包,我突然性爱那个要去楼下转一转。

走到楼下,漫无目地的走着,东张西望,总是在希望能够有什么新鲜的事物。走着走着,路过了一个小院子,这里已被一楼的住户辟成了一方小小的土地,用来种植蔬菜之类的东西。突然间,我发现在这一片蔬菜的绿色之中有一抹黄色。是那样的耀眼夺目!我有了一丝惊异,走近去看,发现那是一片向日葵。其实就只有四五株罢了,但它们所生长着的植株顶端,却有着一片阳光般明朗的色彩,四五株凑在一起,就拼成了一个小太阳。此时,天上的大太阳还没有完全落山,那几株向日葵也在努力的追寻太阳的脚步,毫不懈怠。看啊,它们是多么努力呵!

看着那些向日葵,心中突然释怀了,有了一种明快的心情,我蹲下身子,陪伴着它们,一起追寻太阳。向日葵都这么努力,开朗,不放弃,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快乐、郁闷呢?想到这,我轻轻的笑了。后来,我就经常来看这几株向日葵,为它们而驻足。

朋友啊,就算生活全都留给了悲伤,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不是么?所以,让我们像向日葵那样,追寻自己的太阳,努力的走下去吧!

高一作文 篇7

新学期,新校区,人生新的里程碑。

我潇洒着陆了,逃离了那个陈旧而亲切的老校,来到这个大得冷清的新校。几多期盼夹杂着焦虑不安。仔细想想,我这个一年一搬的游击队学生,再搬几次,我的中学生涯就要结束了,也许学生也就这样……

在这宽广的草地上充满无限遐想,未来的美好或是惆怅,甚至……五年,甚至十年之后,我是否还能如此悠闲的畅谈梦想,畅想未来,又或者是被事业或是金钱蒙蔽了双眼,被现实逼上了梁山,再也不敢想哭就哭,爱笑就笑……简单而快乐的生活。但是悠闲只是人生中的调味剂。上帝不会给你准备那么多的味精,所以味精不能当饭吃。

是的,此时睡觉我将做梦,此时奋斗我将圆梦。为了新校区,为了前途,为了担起一个男人应该担起的责任……加油!Goon!

高一作文 篇8

没有哪日像这般被人重视的到来,末日,能带走什么…

——序言

淡淡的,带着丝丝伤怀

末日,就是明日。没有恐惧,没有慌张。想想如果明天是末日。我是否该留些遗言什么的。但我更远愿相信没有末日,没有尽头。把每一天都当作世界末日去过,便什么遗憾都没有了。

从初始的呱呱坠地,到现在的能跑能跳。十四年的时光,改变了我,也改变了这个世界。我失忆了。丢失了太多记忆,忘却了儿时时光。突然发现我没有好好的写过自传,鲜少有东西证明我来过,成长过,经历过,认识过。没有一张照片,没有一个好的印证。没有办法想起在那个雨夜做了什么,在哪个晴天想了什么,一切发展的那么跳脱,不着边际。看着吧!末日,以你为誓,我将证明我来过。

吹着的宿命

宿命,不清楚是几时的词了。以前人信,现在的人还信。

20xx,是地球的宿命。这是玛雅文化。前人留下的东西,前人是人,人就非神。所以没有末日,也没有宿命。

宿命问:你信命吗?

我答:信。

你认命吗?任命就跟我走吧!

我转身离开,信命,不认命,更不行宿命。

于是宿命走了。去找下一个目标。

景,叹着的娇容

见过古城,古城有一种淡定的力量,没有浮华躁动;古城有一种浑厚典雅的东西,如麦香,如混沌的月色。

识过大理,所谓下关风,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大理想国风花雪月。

这样的景色可别坏了。

所以,末日,彷徨了人心,你可以走了。

高一作文 篇9

有一个很优秀的女孩去面试一家大型企业,她顺利地通过了笔试与群试,在一众竞争者中脱颖而出。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在最后与CEO的面试当中,只是几秒钟,她就被刷下来了。

理由很简单,因为她当天的着装,那一身看起来很廉价且有褶皱的小西装。CEO说,他不希望他们公司给人的感觉是员工连一身优质的衣服都买不起,显得自己公司效益不好,他们就是员工的无形广告。

看到这个例子的时候,我起初有点儿不解,有点儿为这个女孩抱不平,觉得人家还只是面试还没有当你员工,还没有领到高薪水,没有钱,穿的朴实点怎么了?怎么可以如此就评判她呢?

可后来一细想,有些生活中的细节,也许真的如这个CEO所说的。这个女孩知道自己要面试的是一家大型跨国企业,那一定就要有所准备,即使没有钱,也可以为了看重这场面试去借买一套好的西装,再不济至少把西装熨烫干净整齐吧,也许CEO还会多给她一会谈话时间。

没有人有义务通过你邋遢的外表去看你纯善的内心。美国有一项研究表明,一个人给他人的整体印象,外在打扮占了百分之五十五,其他的个人行为举止,交谈内容加起来才占百分之四十五。由此可见,一个人的打扮给他的初印象真的太重要了。

以貌取人是每个人的本能吧。

也许我们可以说不追求奢华,但是我们至少要让自己的外在达到一个干净整洁,让人一看就很舒服的状态,那是对别人更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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