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三年级作文300字汇总九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三年级作文300字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谭嗣同的那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为了理想与信念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那种大义凛然;也喜欢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面对死亡的坦然,但我更喜欢望岳中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壮志郁决心。
这首诗出自杜甫笔下,二十四岁的诗人开始过一种“裘马轻狂”的漫游生活。此诗写于北游齐赵时,是现存杜诗中年代最早的一首,字里行间使人感到作者的那种蓬勃的朝气。
这首诗里,我最喜欢的一句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从这一句中,我可以看出作者的雄心和气概。从“一览”这个词中我能体会到诗人敢于攀登高峰的雄心,和服饰一切的豪情壮志。
这首诗通过对泰山的雄伟的描写来抒发作者对祖国山河的喜爱之情。
作者通过这首诗里表达了自己内心中的情感,对于攀登绝顶的那种决心和壮志让我喜欢上了这首诗。
小鸟依偎在大树的怀抱里成长,小鱼依偎在小河的怀抱里成长,我们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成长。我多想依偎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可是我不能,因为妈妈用她的方式爱着我。
妈妈有没有打过你、骂过你呢?很少有吧!我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那天,妈妈带着我和弟弟去理发,轮到妈妈理发的时候,我和弟弟去了店主家的另一间房子,因为那里有一位与我同龄的哥哥在玩电脑,我被电脑里的游戏给迷住了,从下午二点一直玩到六点。当我和弟弟若无其事地回家后,发现妈妈正坐在屋里发呆,一看见我,妈妈直奔过来紧紧抱住了我们,我正摸不着头脑的时候,妈妈猛地推开了我,大声说:“去哪了?我找了你们一下午!”妈妈狠狠地抽了我几下,当时不知道有多么疼,感觉像刀刺在肉上一般,妈妈还不停地训了我半小时,短短的半小时让我觉得已经过了一个世纪。我知道自己做错了,害得妈妈为我担心;我知道妈妈爱我,她用自己的方式爱着我,“打是亲,骂是爱”,这是书上经常写到的.。
我知道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她们都疼爱自己的孩子。让我们都来爱自己的妈妈吧!
我喜欢的动物是一只兔子,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小皮”。
小皮长着两只黑色的耳朵和眼睛,两边的脸上各有两个黑色的圆点,其他的地方全是雪白的毛,她它看起来活泼可爱。
我的兔子会自己回家。有一天,我的兔子居然不见了,我非常着急,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我只好伤心地回家。谁知道,兔子竟然在家门口,咦?我家住在七楼,兔子怎么上去的呢?于是,我把兔子抱下来,观察着,原来兔子是自己从楼梯上去的,兔子的记忆力真好啊!
我的兔子还会站着走路。一天上午,我把兔子放到草丛里吃东西,因为草太高了,兔子根本吃不到,于是,我想到一个办法,我先拿着它最喜欢吃的.草,放在它的头上,它当然会抬起头用嘴巴咬住不放了,于是,我把这根草往上提,兔子好不容易站了起来,我向哪个方向拉,它就朝着哪个方向走,终于,它学会了站起来走路,高的草也能吃到了,学习一样本领多重要!
这只兔子活泼可爱,又调皮又聪明,所以我特别喜欢它。
我叫王蔚炜,今年10岁,上三年级。
星期日,爸爸去上班了,妈妈去买菜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于是,我想,如果我把前面长发剪成短发,那该有多好啊!后来,我拿起剪刀,在前面的长发上“刷,刷”的剪了两下子,照镜子一看,剪得凹凸不平,我又拿起剪刀,希望可以修改好,出乎预料的是,我把头发剪到发根了,像一个86岁的'老奶奶掉了半截牙。我后悔了,一个人坐在沙发了,心里想,被妈妈看见了,一定会打我的,我心里忐忑不安,忽然,门铃响了,我连忙拿了一张椅子,从猫洞里面一看,是妈妈,我马上打开了门,妈妈看到了我的头发,好奇地问:“你的头发怎么了。”我不好意思地说:“我想给前面的长发变成短发,自己拿剪刀,把它剪掉了。妈妈立刻把我带到修理店里去,把头发整好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做傻事的我。
我的妈妈特别漂亮,长着一张瓜子脸,每晚我一合眼,脑海里就浮现出妈妈的形象,妈妈的个头不高,秀发飘飘,柔软顺滑,浓眉下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樱桃似的小嘴,齿白唇红。一双眸子楚楚动人,妈妈和蔼可亲,每当她看着我时,眼睛里便流露出慈爱的目光。
我的妈妈很关心我。有一次,我在夜里发高烧,当时已是零晨一点多,外面还下着大雨,妈妈骑着自行车东奔西走,四处买药。妈妈买药回来后,又是喂我药,又是量体温,又是敷冷毛巾,一刻也没闲着。在妈妈的努力下,我的'烧终于退了,而第二天妈妈却感冒了。
我的妈妈也很“唠叨”,每天我一起床就听到妈妈的唠叨声:“宝贝,快一点哦,不然就迟到了!”;吃饭时,妈妈又在唠叨:“宝贝,多吃点啊,这样才能身体好!”;出门前,妈妈还在唠叨:“宝贝,过马路要小心呀!”。终于,我下了楼,以为不用再听到妈妈的唠叨了,谁知,妈妈又从阳台探出头来,大声地喊:“宝贝,上课要好好听课,遵守纪律啊!”,妈妈真令我哭笑不得。
这就是我的妈妈——一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
我起床时,突然,感到身体很软,整个身体向后一倒。起来的时候发现身旁有许多小狗和小猫。
我向前跑,小狗小猫都跟着我,生怕我把他们甩掉似的,来了一个人,她对我说:“老板,快领着它们回店里吧,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我在心里默默的想:我才9岁呀!怎么可能是老板呀!
我跟着她回店了。一照镜子才发现,镜子里面一位高大的.男人。我好像穿越了,我开了一家宠物店,名字叫“五级萌宠”,里面可以洗澡、收养流浪小动物,、造型、卖动物衣服和日用品。洗澡是先在宠物身上洒点粉,然后一冲,衣服是用亚麻做的,可以给狗狗们做各种造型,如果主人要外出旅行,可以将宠物放在本店,我们还收养流浪狗,有人想养流浪狗的话,就登记一下记他领走。想染色的话也可以染色,但本店是用天然无害的植物做成的,非常安全。
突然,我听见有人叫“星星,快醒来呀!”我睁开眼,发现我躺在床上,原来那是梦呀!放心吧!我一定要让美梦成真的!
我敬佩的人,他,就是我的表弟。
我的表弟,学习成绩还挺不错的,就是口算有点慢。为此,老妈专门给表弟进行了为期两个星期的口算训练,代号为“魔鬼”训练,非常严格。
表弟每天都得做八张单面试卷,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算式,单是看就头痛,何况做呢?表弟做起来自然是愁眉苦脸,“乌云密布”,我以为表弟会不了了之,谁知后面几天,表弟竟然开始认真而不生气地做了,而且这种情绪可以坚持到最后。看来,表弟“孺子可教”啊!
这一种精神,令我敬佩他。表弟从原来的不情愿到现在的专注,这说明表弟有一颗能扭转自己情绪的心,他的这种精神是我所没有的。
另外,表弟善于提出问题,直到弄明白为止。表弟每当遇到不懂的`问题时,先是通过自己认真思考,实在不懂时,便请教别人,而不是自己盲目地思考,最后搞得自己心烦意乱,使得自己的正确率下降。这也是我所没有的。在这些方面,我还得向他学习呢。
最关键的,还是他那颗能坚持的心。他之所以能将口算的速度提高,就是因为他有一颗善于坚持的心。
我敬佩这一个人,表弟。
我喜欢小狗,我的姑妈家里有三只小狗:一只叫“帅帅”,一只叫“河河”,最后一只叫“豆豆”。
“帅帅”喜欢打架,打架的时候很帅,所以它叫帅帅。“河河”喜欢喝水、玩水,姑妈想这只小狗喜欢玩水,它的名字里应该有一个三点水;它还喜欢喝水,可能是渴了才喝水,它的`名字里也应该有个渴(可)字;所以它叫“河河”。“豆豆”逗人喜爱,所以它叫“豆豆”。
帅帅、河河、豆豆它们的身上都长有软绵绵的、黑黑的、长长的毛,我狠欢它们可爱的样子。
在这几只小狗中,我最喜欢的是帅帅。我看到一个小石块,用力一踢,帅帅快速地向小石块冲过去。我看见帅帅好像用石头来磨牙,我看到了帅帅的牙齿好尖啊……
我还跟帅帅做游戏,我走到姑妈那里,它也走到姑妈身边;我上楼,它也上楼;我跑步,它也跑步。“太好玩了!”我兴奋极了,高兴的说。
晚上到了,我在姑妈家吃完饭准备回家了。我跟姑父、姑妈、帅帅说:“再见!”帅帅冲我摇摇尾巴,好像也在跟我说拜拜!我坐着爸爸的车依依不舍的回家了。
我们现在搬家了,不能每天都去姑妈家里看它们了。我已经一个多月没有看到它们了,好想念它们啊!
我叫李昀恺,今年9岁,是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
我的脸圆圆的,眼睛大大的,留着一个平头,有一个大大的嘴巴和一口洁白的牙齿,一个扁平的鼻子,一对精神的耳朵立在头的两侧。我长得很壮,身材高大。
我和性格很开朗、活泼,每到一个新的'环境我都能很快交到朋友,和他们开心地聊天、玩耍。我还是个不记仇的人,和别人发生了矛盾,我总是很快就忘记了,所以我有很多朋友。
我有很多爱好,比如说骑自行车、打羽毛球和踢足球。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打羽毛球。每天下午一放学,我都到妈妈学校去打羽毛球。还记得上学期有一天下午,我一到妈妈学校就发现操场上有人在打球,于是我就把书包往地上一放,跑到妈妈办公室拿着羽毛球拍就跑去打球了。妈妈当时不在办公室,一直等到差不多六点,还没看见我回来,于是赶紧下来找我,结果看到我正在打羽毛球。妈妈哭笑不得地批评了我一顿,但是这我还是没能阻止我喜欢打羽毛球的热情。
这就是无忧无虑、喜欢打羽毛球的我——李昀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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